尊敬的用户:
您好!
为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及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属于违法行为。 根据发规要求,网站接入者必须履行“先备案,后开通”的原则,否则将对接入者一并处罚。
国家有关部门已从今年2月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未备案网站活动,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。对于尚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ICP备案的网站,将予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并关闭网站。凡我司用户如逾期未办理ICP备案手续,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负。我司将依据国家法规随时检查备案情况,对未备案网站将在2005年12月10日予以临时关闭,待备案成功后再予以开通。
我们从即日起,对新开通的虚拟主机一律实行:先提交备案资料,再开通主机的规则。
包括独立虚拟主机和自助建站客户站解析,均需将备案资料提交给我们,由我们统一提交到信息产业部后再予以开通。
备案方法:
1、非经营性网:
下载备案申请表,提交发给我司信箱
下载备案申请表:http://www.site.net.cn/UpLoad/DownLoad/2006-9-7_142054_36864.doc
2、经营性网站:
请您直接联系当地通信管理局办理ICP经营许可证。
如您在办理ICP备案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,请拨打我司备案客服电话:13888710800 赵小姐